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保持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各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资产: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
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4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使用
1
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保管并负责,使用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资产登记交接手续,并填报部门变更交接单(附件 2 )。交接过程要进行账、卡、实物核对,签署交接文书,其 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资产交接。
2
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由部门保管并负责,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清点、转移、申请报废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3
公共使用且无法明确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并负责,并由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清点、转移、报废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的必要保养、维修
固定资产应当进行必要的保养、维修,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1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向归口管理部门上报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定期检查,双方共同对消除资产风险负责。
2
固定资产大修理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固定资产的报废
1
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废
1.主要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2.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灭失或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的。
4.因改造、扩建工程及城市规划需要拆除的。
5.储存时间已超过规定储存期限,或确因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要求,经技术鉴定,在生产上不能使用、又不能改为它用,确又不能改为它用,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
6.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坏,无法再修复利用的。
7.国家规定淘汰的资产。
2
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资产,经公司批准后即可对该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资产报废时,应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报废清理对象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附件 3 ),详细说明资产的状况和报废原因,经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单(附件 4 ),经财务部、分管财务领导、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进行报废处理,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鉴定。
3
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资产,经公司内部决策后按处置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策后按处置审批权限上报审批。资产报废时,应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进行报废处理。
4
对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
对于账面净残值较低的资产,如电脑、打印机、普通复印机等,可采用市场询价的简化方式处置;对于账面净残值较高的资产,如船舶、设备等,需按规定程序开展评估,并以评估底价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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