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计划与资金管理制度
如果您的财务人员还是“老三样”:记账、报税、发工资。那你就知道这样的人基本上可以被智能AI所替代了。“新财务”是指在金税四期的环境之下,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变通性、预决算能力、以终为始的工作模式,就成了“稀缺资源”。从今天开始我们连续分享关于“新财务管理”的信息,希望能给中小企业家们提供一个可以借鉴可以共享的新财务管理制度。以上的建议来自于市值工匠&企业咨询服务001号合规师葛昱菲:著名经济学家在过往大量做企业辅导上市给企业做的财务合规的实践与新的财务结合的智慧展现给大家。企望会家族办公室提供企业家金融一站式解决方案涵盖投融资、财富规划、私享生活、经营赋能、家族财富传承懂企望之人,助力企业家勇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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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务管理(十八)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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